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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商版•资讯速递|2022年第41期(总第41期)

      

导读

1、《关于第35类服务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的指引》发布
2、《关于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如何避免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指引》发布
3、《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试行)》正式发布
4、新一年度粤港知识产权合作计划正式签署!粤港知识产权合作步伐将稳步加快
5、深圳颁发国内首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
6、香港立法会通过版权条例草案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7、台湾商标证书将从2023年1月起实现数字化
8、WIPO中国: 伯利兹加入马德里体系
9、2023年1月1日起,加拿大商标官费上涨

      

国内资讯

1、《关于第35类服务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的指引》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强化知识产权申请注册质量监管”的部署,帮助相关市场主体正确理解《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第35类服务项目的内涵和外延,了解相关服务分类项目本意,合理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编写了《关于第35类服务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的指引》,供相关市场主体参考使用。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2、《关于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如何避免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指引》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强化知识产权申请注册质量监管”的部署,引导市场主体在申请注册与使用商标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避免损害他人在先权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编写了《关于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如何避免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指引》,供相关市场主体参考使用。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公众号

      

3、《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试行)》正式发布

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发布《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试行)》,旨在明确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指导相关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特别是海外诉讼应对能力,助力企业在跨境贸易方面获得更大发展。

《指引》分为总则、平台内经营者、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附则四个部分,旨在明确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指导相关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特别是海外诉讼应对能力,助力企业在跨境贸易方面获得更大发展。

《指引》第一章对适用范围及核心术语进行界定;第二章主要规定平台内经营者从事进出口业务时应当注意在出口备案、侵权风险及线索监测、证据保存等方面作好知识产权保护;第三章主要规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包括风险防范、投诉处理、数据管理等内容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第四章对《指引》的试行期限作出规定。

来源:北京知识产权公众号


4、新一年度粤港知识产权合作计划正式签署!粤港知识产权合作步伐将稳步加快

近日,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以下简称“专责小组”)粤方组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局长刘光明和专责小组港方组长、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署长黄福来共同签署《粤港知识产权合作计划(2022年下半年-2023年)》(以下简称《合作计划》),确定新年度粤港知识产权合作项目。

根据《合作计划》,粤港双方将继续围绕强化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推进粤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促进粤港知识产权贸易和服务合作、强化粤港知识产权交流研讨、深化粤港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等6个方面推进实施新一年度合作项目24项。

其中,重点项目包括:共同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共同举办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海关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机制、开展粤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信息交流、开展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交流、推动粤港知识产权贸易发展、强化粤港知识产权交流研讨等。

图片来源:广东市场监督公众号

      

5、深圳颁发国内首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

近日,深圳市前海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坤舆数聚科技有限公司获颁全国首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颁发,是借鉴知识产权制度构建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一环。我国数据企业特别是中小规模的数据企业对于自己加工处理后形成的数据集合,既“不能交易”也“不敢交易”。在充分考虑数据安全、公众利益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构建数据产权制度、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实践或将成为破题的“钥匙”,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在数据要素流通中“不能交易”及“不敢交易”的问题。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将作为单位和个人持有相应数据的初步证明,可应用于数据交易、数据保护等领域,推动数据资产的价值挖掘、权益保护和合规交易流通,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潜力。

来源:深圳特区报

6、香港立法会通过版权条例草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香港特区立法会12月7日三读通过《2022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旨在更新香港版权制度,加强数字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草案主要以《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为基础,本次草案修订内容包括:

因应科技发展,赋予版权拥有者相应权利,以保证其作品以电子形式传播时得到法律保护;配合新的传播权利订定相关侵权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为戏仿、讽刺、营造滑稽及模仿,评论时事,引用三种目的而使用版权作品的行为提供版权豁免,并修订和扩大现有版权豁免范围,以便利网上学习及图书馆、档案室和博物馆的运作;增订“安全港”条文,鼓励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与版权拥有者合作打击盗版;另增订两项法定因素,供法院判决时参考。

来源:中国新闻网

7、台湾商标证书将从2023年1月起实现数字化

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TIPO)发布公告,自明年1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核发商标电子注册证,为鼓励申请人领取电子商标注册证,仅限于领取电子注册证正本,才可以申请领取纸本形式的商标注册证副本。

来源: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涉外资讯

1、WIPO中国: 伯利兹加入马德里体系

伯利兹政府于2022年11月24日交存了《马德里议定书》的加入书。伯利兹是第113个马德里体系成员。这一加入进一步加强了马德里体系作为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商标保护真正全球方案的地位。

《马德里议定书》将于2023年2月24日对伯利兹生效。

来源:WIPO中国

      

2、2023年1月1日起,加拿大商标官费上涨

根据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公告,商标部分官费将按照《服务费法案》规定,自2023年1月1日上调3.4%。

受年度调整的服务支付的费用金额将取决于注册服务商收到费用的日期,而不是最初请求服务的日期。根据官方信息显示:

如果在2023年1月1日前收到付款,申请人只需要支付当年规定的费用;

如果在2023年1月1日后收到付款,则申请人需要支付调整后的费用。

来源:加拿大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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